联邦法院减刑,两名男子从绞刑架上逃脱,罪名是抢劫和枪杀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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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8月15日),联邦法院将12年前抢劫和枪杀一名保安的两名男子的死刑减为36年监禁和12次鞭刑,两名男子逃脱了绞刑。
由首席大法官Tengku Maimun Tuan Mat领导的三名法官小组,批准了37岁的Mohd Hafizuddin Zainal Abidin和35岁的Cheah Cheong Tatt的复核申请,根据《2023年死刑和自然生命监禁(联邦法院临时管辖权)修订法令》,将他们的死刑改为监禁。
法官Tengku Maimun与法官Hanipah Farikullah和Vazeer Alam Mydin Meera共同主持,还下令Mohd Hafizuddin的刑期从2012年9月25日开始,而Cheah的刑期从同年9月21日开始。
事件发生时,Mohd Hafizuddin是保安公司G4S Sdn Bhd的一名保安,他被判抢劫雇主120万令吉现金,并开枪打死了他的同事、28岁的保安车司机Hasnul Hafis Saad。
谢清海当时是一家私人公司的主管,在完全知道哈菲祖丁有武器的情况下,被判在抢劫案中充当他的帮犯。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2年9月18日下午2点到3点25分之间,地点在霹雳州太平奥龙加兰提卡一家超市前。
Mohd Hafizuddin是根据1971年《火器(加重刑罚)法》第3条被起诉的,而Cheah是根据同一法令第3A条被起诉的,这两项法令都判处强制性死刑。
2016年12月29日,霹雳州太平高等法院在认定检方提供了确凿的犯罪证据后,判处两人绞刑。
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分别于2018年和2021年维持了这一判决。
在星期四早些时候的诉讼中,分别代表Mohd Hafizuddin和Cheah的律师Gurbachan Singh和Ramkarpal Singh要求法院判处至少30年监禁,他们辩称,他们的客户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
然而,副检察官穆罕默德·伊斯干达·艾哈迈德(Muhamad Iskandar Ahmad)强调此案对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要求判处36至38年监禁。——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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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4-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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