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IPP董事吴振贤被判对公司损失1.46亿美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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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mer IPP director Goh Jin Hian found liable for US$146 million in losses by company

  新加坡:Goh Jin Hian作为现已破产的海洋燃料供应公司Inter-Pacific Petroleum (IPP)的董事,被判对1.46亿美元(1.96亿美元)的损失负有责任。

  在周二(2月6日)中央通讯社获得的简短评论中,法官Aedit Abdullah裁定IPP胜诉,IPP起诉前总理吴作栋之子吴作栋违反其董事职责。

  IPP声称55岁的Goh没有调查某些问题,这些问题会让他意识到公司被欺骗。

  在他的辩护中,Goh声称没有违约,没有造成损失,他要求根据《公司法》免除责任。

  在1月24日发表的简短讲话中,阿卜杜拉法官表示,吴作栋有义务以董事的身份监督公司的事务。

  他说:“我们有义务监督公司的事务。”“这至少需要对公司管理人员的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法官表示,根据证据,高某在公司的经营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承担了责任,并获得了知识和信息。

  虽然阿卜杜拉法官表示,董事不需要知道所有细节,但证据显示,Goh对IPP的货物贸易业务缺乏了解,而这是该公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官表示,有三个“危险信号”本应引发Goh对该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欠该公司约1.32亿美元,其燃料许可证被暂停,对其盈利能力构成威胁,而在许可证被暂停期间,欠马来亚银行的金额总计约为1560万美元。

  “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令人怀疑,并应促使被告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监督公司内部发生的事情。”这是他作为董事的职责。”

  他说,如果高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就不会进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交易和提款。

  高某指出了公司内部的某些信息,表示“有充分的根据可以确定调查与否”,但被驳回。

  他说:“一个诚实、相当勤奋的董事会坚持下去,进一步调查。”

  Goh还辩称,银行违反了对公司的义务,但法官认为这是“投机性的”,与Goh的责任是单独的问题。

  法官发现《公司法》规定的救济不适用于Goh,因为该条款要求法院认定该人的行为“诚实合理”。

  “至少,情况排除了被告行为合理的结论,”阿卜杜拉法官说。

  他允许该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从2018年2月7日开始计算违规行为,包括2019年6月至7月期间的全部提款金额,总计146,047,099.60美元,以及相关的索赔利息。

  将举行进一步的听证会,以获得进一步的指示,例如提交有关费用的意见。

  除了此次民事诉讼外,高建还面临刑事诉讼。

  去年9月,他被控在担任新丝路集团(New Silkroutes Group)前首席执行官期间进行虚假交易。

  在2月2日的最后一次审前会议上,高建表示自己无罪。他的下一次审前会议将在三月举行。

The End

发布于:2025-03-1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爱空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