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少女隐瞒自己孩子的出生被判6个月的良好行为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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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2月11日——一名14岁女孩上月隐瞒其女儿的出生,今日被裁判法院判以六个月的良好行为保释金。
法官Zubaidah Sharkawi在年轻罪犯对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指控认罪后作出了这一决定。
Zubaidah还命令这名年轻的罪犯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释放,她的母亲作为担保人。
根据案件的事实,一名警察,也就是这起案件的原告,在Santubong警察局值班时接到一名公众的电话,称在2023年11月29日上午9点45分,在Bandar Baru Samariang Cahaya Damai的Lorong 19附近的草地上发现了一名女婴。
这名婴儿仍系着脐带,随后被移交给警方,然后被送往沙捞越总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警方调查于2023年11月29日晚上8点左右逮捕了这名年轻的罪犯,进一步调查发现她没有纪律问题,仍在上学。
作为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的一项预防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这名年轻罪犯被命令在六个月内保持良好行为。
督察检察官Nur Shafiqa Nyaie Ilin在年轻罪犯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起诉了此案。
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一名18岁的青少年在2023年12月1日上午11点05分左右被古晋地区警方逮捕,原因是发现了这名女婴。
古晋警察局长Ahsmon Bajah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名少年被认为是这名年轻罪犯的伴侣。
他补充说,此案是根据《刑法》第376条进行调查的。-婆罗洲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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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3-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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