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新闻业的数字版权问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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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卡拉
随着互联网在新闻传播方面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对撰写新闻内容的人给予适当补偿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虽然谷歌(Google)和meta等大型科技公司因从他们不付费的新闻中获利而受到批评,但随着数字版权法规相继出台,建立更公平竞争环境的努力正在受到热烈讨论。
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欧盟和加拿大都采取了具体的措施来管理数字版权。
在澳大利亚,《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性议价法》于2021年3月生效。该法律旨在通过技术公司和媒体机构之间的谈判来为新闻内容定价。
欧盟将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该指令要求谷歌和Facebook等互联网平台为其使用的内容向生产者付费。
在加拿大,网络新闻法本月刚刚开始实施。该法律旨在确保,如果数字平台使用新闻出版物,它们必须向内容的来源机构支付必要的费用。
斯德哥尔摩大学知识产权法系教授Eleonora Rosati在接受Anadolu采访时表示,数字平台必须为其使用的内容付费,但非常短的文本等特殊情况除外。
“数字版权将不复存在继续讨论。”
Rosati说,根据欧盟关于数字单一市场版权的指令,媒体机构有权控制自己的内容在网上的使用,并补充说,根据该指令,数字平台必须为他们使用的内容付费,除了非常短的文本等特殊情况。
罗萨蒂说,在从新闻制作人的内容中赚钱的数字平台上,欧盟和澳大利亚正在就这一问题制定法律法规,这些讨论涉及道德问题。
罗萨蒂说,欧盟指令已经开始在几乎所有成员国实施,并补充说,在法国和意大利等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新闻制作人之间的谈判进展艰难。
当被问及类似于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法规是否有可能被全世界接受时,她说:“欧盟发生的事情已开始在世界其他地区讨论。”
她说,新闻文本和照片等内容已经受到版权保护,并补充说,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地的数字版权努力是“可能会继续由世界其他政府讨论和审查的额外措施”。
在谈到X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虚假信息问题时,罗萨蒂表示:“随着虚假信息在这样的平台上的传播,支持那些能够提供证实和可靠消息的人的重要性已经变得清晰起来。”
澳大利亚、欧盟和加拿大如何处理新闻的数字版权
澳大利亚在数字媒体的新闻版权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议价法》旨在确保社会保持对新闻业的兴趣。
根据该法律,数字平台和新闻公司可以自由协商内容定价。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启动仲裁程序以确定数字平台应支付的费用。
欧盟的版权指令为内容生产者、版权所有者、新闻出版商和记者提供了规则,以确保他们的作品在网上使用时获得更公平的报酬。
该法律第17条规定,网络内容提供商平台必须为其使用的内容向权利人付费。
根据该法律,谷歌和Facebook等数字平台如果侵犯版权,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加拿大的在线新闻法案,也被称为C-18,要求主要的数字平台与新闻公司就他们想要使用的内容进行公平谈判。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自由达成商业协议,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必须在加拿大广播电视委员会的调解下坐到谈判桌前。
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将最终方案提交仲裁庭选择。
发布于:2025-02-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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